ACS日常法律培训

时间:2018-08-29        阅读次数:3584

为加强大家的法律常识,我们ACS丹正物流集团特邀请相关的物流海商律师团队为我们作风险防范的培训,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培训老师在ACS SZ进行培训,其他各口岸通过小鱼易连在线观看。

老师用典型判例“以案说法”的方式来为大家讲解2018年货代物流*法律风险防范,分为十二个大类:

类型一:管辖权类纠纷

1 移送管辖,货代企业走向胜诉的第一步!

2 货柜落海一审判全赔,二审“两折调解“,凭什么?!

类型二:无单放货

3 “无单放货”三案索赔百万,开庭后为何撤诉?

4 货代无单放货,为何免责?

类型三:诉讼时效类纠纷

5 货代无单放货,为何不赔?!

6 无单放货诉讼时效抗辩,货代免赔!

类型四:货代代签海外提单类纠纷

7 货代“代签海外提单”谁担责?

类型五:关税类纠纷

8 货主起诉DDP货代“谎报税金、赚差价”!

9 天价税费,谁来买单?!

类型六:海关扣货类纠纷

10 货物冲关被扣,货代赔不赔?!

11 拼箱庄家扣货,货主货代怎么办?

12 货物申报不实被扣,“庄家”也担责!

类型七:电放货物类纠纷

13 工厂“做电放”事后不认账,货代公司何以为辩?

类型八:目的港无人(超期)提货类纠纷

14 货代“庄家”就目的港费用索赔,货代“小伙伴”可以说不么?

15 无人提货,船东索赔货代十万判三万,凭什么?

类型九:目的港费用、运费相关类纠纷

16 海外代理跑路,“FOB指定货”找谁收运费?

17 清关申报不实货物被扣,货主索赔货款、拒付运费,货代怼回!

类型十:货损货差类纠纷

18 “对单补料”少两字,货损赔偿折大半!

类型十一:空运类纠纷

19 空运庄家丢货,《华沙公约》能否免责?

类型十二:货物退运纠纷

20 货物退运,垫付运费谁来赔?

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实际工作中的困惑和不足,提高了员工的整体素养,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会结合员工的实际需求和企业发展的需求,开展多种多样的培训活动,增加不同形式的培训类别,丰富培训内容,也是企业文化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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